【文/住展房屋網】大家都知道,如果肆無忌憚地蓋房子,卻沒有等量公共建設支應,那麼最後勢必造成城鄉發展的大災難。最近就有報導指出,宜蘭為了拼觀光,不但大量開放外地進駐蓋大型飯店,甚至還有住宅區變更為旅館用地,需繳的代金卻很少,還不一定是用在周邊公共建設上的案例;結果當然是動輒塞車,生活品質每況愈下。這難道就是為了拼經濟,人們必須負出的代價?
事實是,如果事前有充分且專業的都市計劃規劃,事後也嚴格遵守,那麼這樣的情況根本不會發生。只不過在台灣,都市計劃往往形同虛設,宜蘭的狀況即是一例;甚至就算是首善之區台北市,而且還最早實施容積率管制,但情況也沒好到哪裡去!
各種濫給容積獎勵或是浮濫的移轉,造成的苦(惡)果,早就不需再多贅述,就連最根本的都市計劃也形同無物,幾年前師大商圈爭議就是如此;另外,商業區、工業區蓋住宅,更時有所聞。只不過官方單位往往以舉證困難為由,讓違規者繼續高枕無憂,開發商見狀當然因勢利導,繼續賣這種游走法令邊緣的產品。
結果現在更離譜的事發生了!根據最近報導,台北市修訂通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未來違規者罰鍰將從原本6-30萬大幅調低到5000-10萬。
儘管都發局強調,如情節重大者,還是會依都市計畫法開罰,外界質疑此舉是位大彎北段商業區違規戶解套,都發局也否認。然而,光是用自治條例降低罰鍰,背後動機就讓非常可議;如果舉證困難而難以開罰,那降低罰鍰就能罰得到?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必須指出,問題根本不是出在罰鍰太高、不符比例原則,而是官方單位執法的效能與決心!
不僅如此,還有市議員認為,是因為罰不到建商,所以住商混合,或違反都計如大彎北段商業區的情況才時有所聞。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要說句公道話,這關開發商啥事?
過去法令可能不夠周延,資訊也不發達,所以消費者可能無法辨別,建商推案是否符合都計規範。但現在情況早非如此,建商也很清楚,不可能以身試法;如果真推出這種法令灰色地帶產品,他們都會先做好防火牆,會按規定在廣告文宣上註明(儘管字體超小,一時很難看清楚),也不會做樣品屋或實品屋來作繭自縛。
事實是,這根本是消費者和建商一個願挨、一個願打;消費者在購買這種灰色地帶商品時,其實大多清楚『內情』,但往往因為可一坪當兩坪用,或價格低廉,因此還是買單。如此這般,該罰的是開發商,還是實際違規使用者?
再次強調,違反都計難以遏止,根本不是罰則太高或什麼不符比例原則,違規者十之八九自己也都清楚明白;這種因少數人私利犧牲更大的公眾利益的狀況,本來就應該透過適度懲罰來遏止。但現在如北市自治條例這樣不痛不癢的輕罰,只怕相關狀況會更加惡化;甚至話說得重一點,這樣搞下去,乾脆把整個都市計劃都廢掉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