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近日初審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同意放寬老舊建物放款融資比率,可不受銀行法72-2條規定,即「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加總的30%」限制。當然,有些人士批評銀行把太多錢放貸到不動產,是助漲炒房、房價若崩盤債留全民等等話語。但不妨換個方向想,為什麼銀行承作不動產貸款意願如此之高?
近幾年來,國內有不少銀行的不動產放款額度,均已逼近30%上限;但即便如此,銀行業者還是持續往不動產衝刺,而且又積極爭取都更、危老重建等項目的貸款項目,可不受銀行法72-2天條限制,希望可以在這部份承攬更多業務。
據央行統計,國內五大銀行: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今年1到2月的新承做房貸金額為764.94億元,年增182億元、年增率約31.2%,代表公股銀行承作房貨量還在持續成長。其中,業務量最大的土地銀行,不動產放款已突破1.1兆。另外,先前示警房貸壞帳暴增的一銀、華銀,也還是在衝刺不動產放款,放貸並未因而緊縮。
為什麼銀行還是拚命往不動產放款擠?住展房屋網企研室指出,資金氾濫、放款業務有限那些姑且不論,最關鍵的還是在於「不動產擔保價值」上,這才是銀行放款最重視的東西。
由於目前銀行放貸額度,大多落在不動產物件鑑價的6到8成左右,意味著未來房價即使再跌二成、乃至於三成,甚至是建商、屋主都落跑了,銀行還是能把抵押物件拍賣掉、收回大部份的債務,放款風險相對低。
相比之下,放款給傳產、或科技公司買生產設備,假如企業倒閉而產生壞帳,那些設備折舊後價值所剩有限,最後銀行只能撥列經費來打銷壞帳,能夠回收足額債務的案例恐怕不多。
銀行的錢往不動產灑,「你笑銀行太痴顛,銀行卻笑你看不穿啊!」畢竟銀行業者在商言商,他們在意的不只有利息收入,更在意「放款風險」。低風險的不動產放款業務,即便外界有許多不同的聲音、或看衰的意見,但起碼目前為止,還是銀行業重要的金雞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