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去年底都更條例三讀後,民進黨政府顯然對都更政策後續推動信心倍增;加上上路一年多的危老條例,內政部稍早宣稱可望創造極大產值,其中都更將拼百案,危老目標更訂到了倍增的300案。
不過如同先前筆者分析,都更法源再怎樣修、門檻訂再高、聽證再怎樣辦,都不可能解決都更原本存在的爭端原;因在於,從一開始推動方式的謬誤,使得都更註定會產生建商和地主易陷入爭利、不易達成共識的狀況,因此不同意戶還是會產生,相關爭議也不能消失,三加一措施上路頂,多也只是將調解爭端時間縮短。因此官方誇口要說條例修訂後,就能讓都更順利推出百案,恐怕是阿婆生孩子,很拼啊!
就更別說過去四年,在都更條例(部分條文)被判違憲後,建商為避免橫生更多枝節,形同棄守都更整合;目前市面上的都更案,其實大多是先前推動整合者。這也代表,未來兩三年,可能會出現民辦都更案空窗期。
何況還有危老,和都更根本不是共榮,而是相互競爭的關係。危老整合需百分百地主同意,但也因此將不會有不同意戶出現;更何況實際的容積獎勵其實差不多,加上審查時間短,因此對建商而言,基於時間成本及風險考量,如果能走危老,絕對是先走危老,不會選擇走程序更冗長的都更程序。
當然,民辦部分無論都更或危老,充其量都仍只是老屋重建,談不上什麼真正的城市再造,遑論任何公益性或防災安全環節。所以,除非政府真正擔起該有的責任,至少在公有地占過半以上的公辦都更案,真正擔任實施者,並負起財務乃至政治責任,都更作為城市再造的政策,才有可能真正實踐,否則就算條例修訂通過,一切仍是換湯不換藥,只不過是單純老屋重建、改建,加上泛濫、不合理的容積獎勵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