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麼是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的出現,主要是政府為打擊房地產投資客短期炒作房地產,短期套利,造成整體房地產市場價格不正常的上漲,讓實際需求者的購屋成本增加,導致人民壓力指數上升,進而引發社會問題,因此政府於民國1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房地合一稅1.0版,只要於105年1月1日後所取得之房地產,未來出售獲利之部分,以房地合一稅制課徵稅收,反之,於105年1月1日前所取得之房地產,則以房地分離方式課徵稅收。有關房地合一稅制度中,房地持有時間越久,則稅率越低,進而能降低投資客短期炒作房地產,也能健全整體房市。
除了課稅稅率之外,政府也列舉可扣除之成本與費用,依據『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之規定,針對可扣除之費用中,未提示費用之證明文件或所提示之費用證明金額從原本未達成交價額5%之部分,於110年7月1日起,調整為未達成交價額3%者,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3%計算其費用,並以新臺幣30萬元為限。稅法新規定,讓個人短期套利課重稅,並且列舉費用也更加嚴苛,在房地合一稅2.0版制度之下,民眾如何在新的稅法制度下,合法節稅,是不可不知的知識。
根據民國110年7月1日『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之規定,有關可扣除成本之部分,針對取得房屋後,於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二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等費用,可認列為取得成本的一部分,此成本認定,則為國稅局個案認定為原則,但通則性來說,大致分為『可拆卸再利用』與『不可拆卸』兩部分,『可拆卸再利用』之產品部分,如:木地板、非固定式系統櫃、冰箱等,則不能認列為成本之一,『不可拆卸』之產品部分,如:地磚、水泥、永久隔音層之樓板隔音等,則符合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二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等費用,另外也因為房地合一稅2.0新法上路,將未提示費用之證明文件或所提示之費用證明金額調整為未達成交價額3%者,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3%計算其費用,並以新臺幣30萬元為限,讓只用無發票證明裝修費用之民眾,則只可抵成本上限為30萬元,然而,在高物價時代,裝潢裝修費用遠遠超過法定上限,若民眾要以裝潢裝修費用來認列成本,更需慎選建材。
針對樓板隔音工程部分,若是採用超耐磨地板或石塑地板(SPC)為主要樓板隔音建材者,恐因材料特性、日照方向和消費者的使用習慣等因素影響,可能導致超耐磨地板或石塑地板進行維修、更換或汰換次數頻繁,變相造成消費者成本增加外,因該木地板為『可拆卸再利用』之產品,在房地合一稅制度下,未來也不能列舉為成本之一,因爲各種因素,市場才催生『永久隔音層』一詞,若採用『永久隔音層』之樓板隔音,在隔音材上澆置水泥砂漿,再進一步貼上地磚,此構造中的地磚屬於好清潔及耐用的表面材,另外隔音材位於水泥砂漿的下方,不易受到外緣因素破壞等雙重優點,達到永久隔音層的效果,未來也能符合房地合一稅規定之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二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認列為成本之一。

九元樓板隔音系統 (永久隔音層 2.0)
✅ 施工於磁磚下方,永久性隔音設計
✅ 非屬可易拆卸之地材
(SPC或木地板類恐無法折抵稅額)
✅ 可強化樓板隔音結構,達到真正耐用
✅ 可提供完整施作證明,利於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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