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侑霖 圖片/Unsplash
近期有看房需求,發現知名房仲居然未告知標的基地為「裡地」(基地未直接臨道路,而是臨既成道路)。雖然裡地仍有面臨既成道路,但該既成道路,幸運的話所有權人為台北市政府,若不幸運所有權人為私地主,未來會造成許多糾紛,如私地主將土地圍起來不讓行走,亦或是需要付地租方能通行,類似地役權。仲介人員皆用話術,標的有臨路且配合的銀行貸款都可以貸到七成五或八成,當然因為銀行不知標的基地為裡地。
若一下斡旋後成交,買方面對貸款時,銀行鑑價人員或估價事務所的估價專員仔細評估後,即會發現該標的坐落的基地僅臨「既成道路」,因未來有通行權的問題,因屬風險極大的產品,有可能會造成可貸成數非常低亦或不予貸款,最終造成買家因無法貸款至合理成數,而此是買家所導致的買賣交易失敗,造成買家需賠違約金。
若賣家依《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解除契約,並請求買方負損害賠償責任,除非買家於買賣契約中備註「若未貸至八成,無條件解約」,若未訂此條款,導致自備款不足,買家立即需要賠違約金,實在是非常不公平且風險極大的事情,已反映給該知名連鎖房仲,但仍未改善(仍未揭露產品是否為裡地),故希望能以此告知買中古屋的莘莘買家們,千千萬萬要調查清楚產權,不然都是以賠錢收場。
買房是人生大事,不可不慎,尤其是知名連鎖仲介網路上,超過三個月的待售案件,若關注超過二千人以上,卻一段時間後仍未賣出,皆是有「不可告人」的缺點,宜請小心仔細查證,魔鬼藏在細節中。(作者為近三個月密集尋找台北市公寓的上班族)近期有看房需求,發現知名房仲居然未告知標的基地為「裡地」(基地未直接臨道路,而是臨既成道路)。雖然裡地仍有面臨既成道路,但該既成道路,幸運的話所有權人為台北市政府,若不幸運所有權人為私地主,未來會造成許多糾紛,如私地主將土地圍起來不讓行走,亦或是需要付地租方能通行,類似地役權。仲介人員皆用話術,標的有臨路且配合的銀行貸款都可以貸到七成五或八成,當然因為銀行不知標的基地為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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