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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行都來看熱鬧 兩岸預售制度 各異其趣

雖然台海軍事對峙嚴竣,
兩岸置產討論議題卻在發燒,
但討論在哪買房之前,最好先搞懂制度差異。

深圳曾有建案向每人收取二千餘萬元認籌金。(圖為深圳)

文/住展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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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幾年來,隨著兩岸民間頻繁交流與訊息的增長,遠赴對岸置產的台灣人與日俱增,唯中國民眾因在「五四三條款」約束下,來台購屋阻礙重重,成交量相對有限。
說起兩岸房地產,預售屋制度存在諸多差異,我們特別介紹幾處差異較大、或者較有趣的地方,一同檢視兩地特色與異同。

兩岸隔海峽 這點竟相同

雖然台灣已經立法禁止「紅單」轉讓,但不可否認的,坊間紅單私下轉讓的歪風仍在。說起紅單,兩岸簡直像同一個媽生的,市場都存在類似交易機制。
在台灣,紅單叫作「購屋預約單」,內容大致為購買人資料、預購戶別及車位、總價、定金金額、約定事項等等。未修法禁止轉讓前,在業者同意的前提下,買方可以自由轉售。
中國大陸類似紅單的東西稱作「商品房認購書」,約定內容與台灣大同小異;假如業者同意,商品房認購書也可以轉讓給他人,在市場交易火熱時,儘早卡位的買方可藉由轉售商品房認購書賺一筆。

【注意】定金權益差很大

台灣購買紅單時需要付一筆定金,俗稱小定,倘若購屋者在期限內反悔不買,大多數業者會悉數退還,僅極少部份業者會收取手續費或扣減定金。
但中國大陸情況截然不同,較常見的做法是購屋者未在期限內簽訂「買賣合同」、並繳納購屋款,則業者會沒收全數定金,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前需特別留意。另外,像「認購協議」、「認購意向書」等稱呼雖有不同,但意義等同「認購書」。

台灣搶手預售屋會發生「排隊搶房」,而中國則是「萬人搖號」。(示意圖)

台灣愛排隊 中國瘋搖號

一旦看到建案接待中心外大排長龍,台灣人就會聯想到「排隊搶房」,而排隊搶買房來自於代銷業者建立「口袋名單」的銷售模式。每逢建案潛銷或公開銷售前一天,部份業者依VIP客戶層級,採取分級、分批方式通知;有的業者則一視同仁、統一通知口袋名單內的所有客戶,若是熱門建案,便易出現排隊買房的盛況。
相較於排隊買房這種「先買先贏」的模式,中國則發展出特殊的「搖號」制度。搖號就是抽籤,台灣抽籤買房只在抽合宜住宅時出現,但中國房市火熱時,跟建商買房往往需要搖號才有機會買到,甚至發生「萬人搖號」的奇景。
搖號制度在各城市略有不同,其流程大致是「(部份城市需先上網申請預審碼)↓報名登記搖號↓資格再次審核↓公開搖號↓立即選房」。與台灣業者VIP客可優先購買一樣,有些中國建案會保留部份戶別給特殊客戶「優先搖號」。
絕大多數搖中號的民眾都會選戶買房,少數人會放棄購買,有的城市則另祭出棄買規定,例如成都市規定若在一年內棄買達三次,自第三次起的一年內都不可參與搖號登記。

【注意】熔斷與認籌金

參與搖號並非無償的,大部份建案要求申請登記搖號的民眾繳納一筆「認籌金」(或稱為誠意金、認購金,類似台灣保證金),若搖中的民眾選戶購買,認籌金可轉為定金;若搖中卻放棄購買,則建商可沒收認籌金,更有甚者,中號的民眾若沒在現場視同喪失資格。
先前房市過熱時,不少建案大舉調高認籌金、或是毫無節制收取認籌金,導致「萬人搖號」亂象頻傳,如杭州建案甚至出現六萬人搖號的誇張情景,而深圳更有建案對每人收取五百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二二三五萬元)認籌金,光是總收取的認籌金就高達三三億元人民幣。
為了整治亂象,一些城市祭出「熔斷」機制,訂定收取認籌金名額的上限。假如上限為九千人,則登記名額收滿後,建商依規定不可再收取他人認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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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貸斷供潮 爭議在這裡

今年以來,中國多家大型建商發生財務危機,爛尾樓如野火燎原,購買預售建案的購屋族湧現「停貸斷供」潮,串連一氣停止繳付銀行房貸。
台灣民眾也許不明就裡,「為何預售屋爛尾沒完工,卻還是要繳房貸?」這是因為中國預售屋可以按揭貸款。按揭意思是以有價的實物資產作為抵押品向銀行貸款,若以房子作抵押品則稱為住房按揭貸款;以中國俗話說,如果買房以現金付清未貸款,稱作「全款」買房,若申辦房貸則叫作「按揭」。
兩岸預售制度中最大的差異之一,正是「預售屋房貸」。
在台灣購買預售屋時,通常需先繳納一○%至一五%訂、簽、開,後續再依工程進度繳納約一○%至一五%工程款,買方繳納的訂簽開與工程款,依法須匯入建商開立的「信託專戶」(預售屋『履約保證』制度)之中。等到建案完工後,買方才能交屋並辦理房貸。

中國預售制主要源自香港,與台灣關聯性不大。(圖為香港)

權益太懸殊 台灣較有利

然而,在中國大陸購買預售屋,(首購)必須繳納二○%至三○%首付款、並且申請房貸。換言之,中國建商每出售一戶預售屋,都可以拿到成交總價金,即使預售屋爛尾、或建商倒閉,購屋族明知拿不到房子,卻依然得償還銀行貸款,等於賠掉一○○%購屋款。
反觀台灣若發生建商惡意倒閉,購屋族普遍只賠二○%至三○%購屋款。更何況,購屋族匯至信託專戶內的價金是專款專用,相對之下更有保障。
為了遏止預售屋建商拿到全額購屋款後擺爛,中國部份城市開始祭出監管措施,例如西安於今年七月發布新政策,要求「購買預售屋繳納的所有款項,必須先匯至專用監管帳戶進行監管,建商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設帳戶收存購房人的購房款」;若建商需提取購房款,必須按實際工程進度領取。

【注意】公積金與戶籍

中國社會福利制度中的「五險一金」,其中「一金」即「住房公積金」,源自於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由員工從每個月薪資中提撥五%至一二%繳納至公積金帳戶(僱主亦需繳付同等金額),通常需繳足六個月以上才可以提取出來用於購房。
坊間既定印象是,中國「住房公積金」不能跨城市、異地買房,例如工作地在北京,便無法提取公積金至福建買房。但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在符合規範下,員工可以提領公積金內餘額至異地購房。
問題就在於每個城市標準不一,有的城市規定少但內容不明確,有的城市條件多如牛毛,且多數城市又限定需有「戶籍」才能提領公積金至外地買房,想要達到相關標準並非易事,不少人光在戶籍這一項就過不了關,因此才有住房公積金不能到異地買房的說法。

預售由哪來 台灣背黑鍋

過去以來,外界常訛指「中國房地產是被台灣建商帶壞的」,並批評台灣建商把預售制度、公設比等亂象帶至中國,連帶使中國建商也走上歪路。
上述批評可謂無端造謠,「不會駛船,嫌溪彎」,亂牽拖。中國預售制度的誕生,與台灣建商根本沾不上邊,其原因如下:
⑴中國自一九七八年底三中全會後才宣佈改革開放,隨著經濟快速發展、民眾所得與購買力上升,既有住房已不敷所需。到了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爆發,又有提振經濟考量,中國定調讓住宅市場化、商品化,於是大部份參考香港預售制度、少部份參考新加坡,擬定「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並於九八年開始實施,簡稱「房改」。

中國預售制 血統近香港

⑵中國雖然在一九七八年宣佈改革開放,但核心仍是「計畫經濟」,由中央統籌調控市場發展基調,因此預售屋制度是「由上而下」的既定制度。訛傳台灣建商帶壞中國建商的人,是想當然爾、錯把台灣「市場機制」的概念套用在中國,實際上中國房產制度並非台灣建商可以撼動。
⑶中國於九七年擬定房改政策,而兩岸在九五、九六年才剛歷「第三次台海危機」,對峙局勢仍然緊繃,台灣建商如何將預售制度引入中國?更何況,香港建築業大腕比台灣建商更早進入中國,影響力更大。若仔細比較兩岸三地預售制度,不難發現中國與香港機制較為接近,台灣建商卻成了「背鍋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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