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
為加速推進2050淨零排放目標,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提出的《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方法學》修正案,日前經環境部審議通過,並更名為《造林碳匯專案方法學》。此次修正明確規範方法學適用條件,新增災後復育及移除外來入侵種再造林等類型,旨在擴大民間參與造林碳匯專案的誘因,提升森林碳吸存效益。
林業保育署表示,本次修正為提升申請與審查效率,特別針對土地狀態、申請時機與適用範圍進行調整。過去「造林與植林碳匯」方法學自2019年公告以來僅有4件專案通過,外界對適用條件多有疑慮,此次修正將有助於釐清規範,降低參與門檻。
新版本明定,參與造林碳匯的土地原則上需於造林前至少6年非屬森林地,避免發生「砍大樹種小樹」的疑慮。但若是因為天然災害導致林地崩塌裸露,或是清除外來入侵種後復育造林,則不受6年限制。此外,針對人工林伐採後再造林的情形,則納入「加強森林經營」方法學進行申請,以區分不同森林管理目標與碳匯性質。
因造林作業需配合氣候、土壤與季節條件,方法學也調整申請時程,開放先造林、後提出專案申請,並給予3年緩衝期,改善過往「註冊通過才能執行」的限制,提升參與的彈性與可行性。
推動媒合平台鼓勵企業合作
為因應目前自然人不得單獨申請自願減量專案的規定,林業保育署同步透過「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專案媒合平臺」提供公私有土地媒合功能,鼓勵企業投入造林、森林及竹林經營等措施,不僅有助企業達成ESG責任,也能取得自願減量額度,實踐環境與經濟雙贏。
林業保育署指出,目前碳匯策略以「增加森林面積」、「加強森林經營」及「提升國產材利用」三大面向為主,除本次《造林碳匯專案》外,已在去(2024)年底增列《加強森林經營》與《竹林經營》2項方法學,擴充森林碳匯參與工具箱,提供多元參與選項。

此次修正後的《造林碳匯專案方法學》,不僅強化申請彈性與明確性,也有望吸引更多企業與土地所有者投入,實現「公私協力、綠碳永續」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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