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坪改革再起? 公設比可望下降5%、沒買車位者免分攤車道面積

文/住展雜誌

為降低購屋者負擔並杜絕住宅「坪數灌水」問題,內政部近期大力推動虛坪改革,預計透過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導正現行公設與停車空間計算方式。改革措施將有助於降低整體公設比約5%,並保障未購買車位住戶不需負擔車道面積,改善長期以來不公平的分攤制度。

內政部於本週部務會報中,由國土管理署與地政司提出虛坪改革研議方向。改革重點包括三大項目:一、將電梯納入免計容積項目;二、限制管委會使用空間規模;三、調整停車空間登記方式,將車位與車道劃為專有部分,並明確規範其權屬及分攤方式。

國土署長吳欣修指出,過去電梯未納入免計容積,但考量其現今在住宅中已與樓梯同等重要,因此將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將電梯列為免計容積項目之一,合理反映其必要性,同時有效管控免計容積空間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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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針對社區公共管理空間使用,修法也將規定管委會使用的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基地容積的1%,若未達20平方公尺,則可設置20平方公尺空間,並不得超出免計容積總上限,以抑制部分建商濫用公共空間名義包裝銷售。

在停車空間制度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將同步修法。內政部地政司司長林家正說明,現行制度中,即便民眾未購買車位,也需分攤整體停車空間的車道面積,對住戶造成不公平負擔。未來將明確區分「停車空間」為專有部分,內容包括車格、車道及必要動線,可單獨核發權狀、明確歸屬,並由購買車位的住戶依比例分攤基地持分,未購車位者則無須負擔。

改革後,預估將有效降低1%至2%的公設比,再加上停車空間專有化、去除不合理分攤,整體公設比可望下降約5%。吳欣修強調,改革雖不會改變建案總銷售坪數,但將提高市場交易透明度,使建商難以再以「單坪價格便宜」等話術混淆視聽,預期市場將更傾向以總價計算模式進行買賣。

針對未來執行時程,內政部表示,《建築技術規則》修正草案將於9月底前預告,預告期20天後正式公布,最快10月實施。《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則預計10月底前送交行政院審查,力拚在本立法院會期送審通過,實施前也會設立緩衝期與配套宣導措施,減少對既有建案與都市更新計畫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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