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台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修正案。本次修正案的重點在於第2條及第4條,增列該基金的資金用途,加入開發前置準備的費用、研究發展必要費用,以及已完工的整體開發區的再發展建設、維護、管理及規劃評估的費用等其他項目。
台北市地政局表示,「台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及「台北市土地重劃抵費地出售盈餘款基金」,為首都建設的重要資金來源,本次修正案亦一同增訂部分資金用途的支出上限,且建立管理委員會審議機制,達成基金的永續經營。
修法過後,兩大基金將改變以往僅配合市府編列預算的單向操作,加入公民參與、智慧生態等其他理念,大大提高已投資的市政建設效果,使基金更能夠合理、靈活地運用,增加運作效能,讓全市整體開發區得以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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