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近年房地價飆漲,過低的土地公告現值等導致租稅不公,引發諸多討論甚至撻伐,政府因此計畫逐年調高公告現值。不過公告現值是每年調整一次,相對調幅還不算大,但修改前的公告地價是三年一調,因此去年一調整,幅度就高達三成;除了民眾繳納地價稅相當有感外,也引發地上權案的解約潮。
原因在於,地上權案除權利金外,最大成本就是地租,而地租是按公告地價計算,因此近年調高(公告地價)導致(地上權)年租金連帶暴增,加上近年房市景氣走弱,已簽約的舊案業主當然吃不消,進而出現解約潮。
據國產署統計,從去年底至今,計有九宗地上權得標業者表達解約意願,其中已有七案提出解約申請。已終止契約者則有一案,為嘉泥旗下嘉新資產開發得標的大安區地上權案「嘉新金華薈」,今年1月完成點交。國產署表示,由於是在開工前就申請,因此得以解約,且按契約,國庫最終按比例退回7.3億元權利金。
除「嘉新金華薈」外,這種「開工前就來申請解約的案件」還有三案,包括嘉泥建設開發公司「台北市中正區臨沂段」案、親家建設「台北中正區臨沂段」案、昇陽建設旗下昇陽國際置地公司「屏東市香揚段一小段」地案等。國產署官員表示,該類案件也可解約,且可按比例退還權利金;以上三案是否走向解約,今(16)日會開仲裁會議討論,如確定解約,國庫則估計將支付至少超過10億的權利金。
至於「已開工才來申請解約」案件有三,包括基泰建設「台北市大安區懷生段」地上權案、新纖旗下新星興業投資「台北市中正區中正2小段」案、及昇陽國際置地公司「台南市中西區建興段」地案等。由於以上三案已取得建照並開工,雖業者也可申請解約,但無法退還權利金。
因此有關市場傳出,新星興業申請與國產署解約遭駁回,國產署解釋,這類「已開工才來申請解約」的案件並非不能解約,然依照契約,已取得建照並開工之案件,解約後不可退回權利金,業者需自行評估利弊後,再決定是否確定提出申請(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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