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 網路申報好省時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說明,個人交易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應依照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於交易的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國稅局表示,為簡化稽徵程序並提高節能效益,個人辦理房地合一新制所得稅申報時,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於規定申報期限內透過網路辦理申報,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屆滿後10日內將契約書影本、相關文件及自繳稅款證明等寄送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節省時間、簡便又快速。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若在操作網路申報軟體時遇有系統設定等問題,可撥打專線或以電子郵件向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洽詢,如在軟體操作上或是稅務申報方面有問題,則可向所屬稽徵機關詢問或利用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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