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正房屋稅條例 增免稅戶數限制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行政院表示,為防杜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規避稅負的不公平現象,並將公司排除在免稅適用範圍,22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此次修法是「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的配套措施之一,主要是防杜藉由將房屋「化整為零」分割為小坪數,規避房屋稅負的不公平現象;也將公司排除在免稅適用範圍,特別遏止避法牟利的行為。

財政部指出,為明定適用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規定的要件,同時配合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修正房屋稅徵收期間,擬具「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分別為,一、修正房屋稅於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徵收,課稅所屬期間為上一年7月1日起至當年6月30日止。二、修正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的適用對象,以自然人持有全國3戶為限,並增訂合計持有超過3戶者的申報規定。三、刪除有關滯納金加徵標準及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清稅款者移送強制執行的規定,回歸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辦理。四、配合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增訂修正條文第15條自110年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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