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
公平會日前指出,新北市淡水區預售建案「合謙飛時代」,廣告將基地位置上方的用地宣稱為「公園預定地」,實際上卻是「學校預定地」,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建商合謙建設及代銷禾義行銷80萬元及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業者在「合謙飛時代」接待中心現場及房屋交易網站刊載的建案廣告,於基地位置上方刊載「公園預定地」,讓人認為該建案鄰近於公園預定地,未來該用地將設置公園並開放供一般大眾使用,但依據新北市政府相關機關意見,該地為學校用地而非公園用地,且目前僅由淡水區公所辦理足球場新建工程,僅有設置足球場,尚無公園、綠地等相關規劃。
公平會指出,考量「公園預定地」與「學校預定地」二者用途有差異,且不同需求的購屋族群,會有不同消費偏好,是影響消費者交易決定的因素,因此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將使消費者有錯誤認知或決定之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公平會提醒,不動產網站建案資訊及銷售中心廣告皆為消費者認知建案用途的主要途徑之一,業者應確保廣告表示與實際情形相符,以免因廣告不實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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