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彎北段違規作住宅用 12月開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北市中山區大彎北段商業區及娛樂區,依都市計畫規定不得作住宅使用,但近年來違規情形嚴重,北市日前已發布開罰原則,情節重大最高能處30萬,並斷水電。都發局表示已於今年3月起陸續寄出1678件行政指導函,並研訂出違規裁處作業原則,現已生效。

有關裁罰基準部分,將依照建物登記面積分為五級距,並分三階段裁處,並針對104年以後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物優先裁處。第一階段依各級距分別處6至20萬元罰鍰,限期9個月內改善。第二階段若未停止使用,處6至30萬元罰鍰,再限期9個月內改善,未停止使用者得按次處罰。第三階段若仍未停止,得處30萬元罰鍰並停止供水、供電。

五級距分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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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距一:面積未達50平方公尺

級距二:面積50至100平方公尺

級距三:面積100至165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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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距四:面積165至230平方公尺

級距五:面積230平方公尺以上

都市發展局將於今年10月底陸續進行蒐證、稅籍盤點及相關行政程序,於12月啟動裁處作業。大彎北段已收到指導函的屋主必須至北市稅捐處辦理房屋稅率變更為非住家稅率,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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