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18歲子女設籍 房屋適用優惠地價稅率?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詢問,其名下目前有一間房屋,為無人設籍的空戶,若小孩已年滿18歲,是否可將小孩戶籍遷入,並憑此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說明,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房地,以1處為限,若有其他房地欲享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優惠,只要無出租營業情形、土地面積符合規定,且該筆房地供土地所有權人的已成年子女或其他直系親屬設籍居住,便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不受1處的限制。

民法修正草案 明年正式上路

但法律上規定的「成年」,其確切年齡為何?稅務局指出,立法院於2020年12月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民法》規定的成年年齡,由原本的20歲,下修至18歲。換言之,若父母持有的房屋,是供年滿18歲的子女設籍居住,也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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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稅務局提醒,雖立法院已通過修法,但同時也增訂相關緩衝期條文,明訂年滿18歲即為成年的規定,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今年仍適用修正前的規定,滿20歲才為成年。待修正後的《民法》於明年正式上路後,若父母名下房屋是供年滿18歲的子女設籍居住,只要在同年9月22日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該處房地當年度即可享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優惠。

年滿18歲子女設籍 房屋適用優惠地價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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