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府工務局日前放寬住宅區面臨8公尺以上未達15公尺計畫道路法定騎樓,比照15公尺以上計畫道路法定騎樓所占面積不計入基地面積及建築面積,放寬後實質增加一般建築基地可建建築面積逾1成,相當於建蔽率提高10%以上,可運用空間更具彈性。工務局長趙建喬表示,臨接寬度8公尺以上計畫道路基地,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於建築時應留設3.9公尺法定騎樓地或退縮騎樓地。
趙建喬進一步表示,其設置目的係供公眾通行使用,是為了要求土地所有權人依法設置騎樓情況下,土地所有權人應得到相對免計建築面積獎勵。再加上南部透天型建築物所佔比例相對高,依法設置騎樓給予免計建築面積,有助建築物合理配置。
工務局舉例,以住宅區面臨8公尺以上未達15公尺計畫道路,面寬4公尺、深16.5公尺、面積66平方公尺(約20坪)建築基地為例,假設基地法定建蔽率為50%,在騎樓免計建築面積放寬前,設計建築面積最大僅能設置33平方公尺(約10坪),而於放寬後,設計建築面積加騎樓面積可增加至40.41平方公尺(約12坪),相當於建蔽率提升約6成,相較於原建蔽率50%增加了約1成。
工務局表示,放寬法定騎樓所占面積不計入基地面積及建築面積,目的是為了增進市容觀瞻及供公眾通行使用,回應民眾對增加建蔽率的需求;為了維護市民居住環境及生活品質,及提供行人暢行無阻的空間,不得於騎樓範圍設置鐵捲門或以木板隔間供作營業使用,如經該局發現將騎樓圍堵、妨礙通行,呼籲業者應自行拆除改善,以免遭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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