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棠雙颱二連擊 房地稅可申請減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尼莎」與「海棠」颱風接連襲台,對南部地區造成重大災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處長李瓊慧表示,民眾受災情形符合減免規定者,可於規定期限內就近向該處或分處申報減免房屋稅、地價稅等稅捐。

房屋稅部分,如房屋毀損面積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房屋稅全免;如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其房屋稅減半徵收,受災戶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坐落所屬各分處提出申請減免房屋稅。

地價稅部分,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申請期限同樣為災害發生日30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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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稅捐處提醒,民眾如欲進一步了解申請稅捐減免的相關資訊,可查詢稅捐處網站的「天然災害減免」專區查詢,呼籲民眾踴躍申請減免降低損失,並盼望順利進行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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