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時常有年長民眾詢問:自己的房子已過40幾年,地價漲了好幾倍,聽說過戶要繳很多土地增值稅,自己百年以後如果兒孫繳不起,房子是不是就不能繼承過戶?
稅捐處說明:土地移轉須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因為是繼承移轉的土地,可免徵土地增值稅。日後繼承人欲出售繼承土地,也是以繼承日開始起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核算土地增值稅額,不需擔心繳不起土地增值稅、無法繼承過戶的問題。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繼承土地雖不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但在向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前,仍須至該處所屬各分處查欠,如被繼承人生前有欠稅仍須先繳清,才可以過戶。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