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幾天前某房仲截取實價登錄資料,匯整統計出近一兩年雙北市『工業宅』的成交行情;結果發現,普遍都還居於高檔,甚至不乏比周邊一般住宅更昂貴的案例。不過更令人咋舌的,是相關報導引述另一家房仲的說法;根據該房仲指出:「購買工業宅不適用優惠房貸,且核貸成數較一般住宅少10-15%,另外就是無法阻止鄰居做辦公室或工業使用,居住品質恐受影響…」
有關該房仲針對所謂『工業宅』的分析,住展房屋網企研室須指出,只有前一半正確,後一半則根本是誤導消費大眾!事實是,無論就相關法令、建管登記或都市計劃等層面,都根本沒有『工業宅』或『工業住宅』這樣的名詞;要不是一般住宅,就是辦公室、事務所或工業廠房。之所以有工業宅,基本上還是開發業者製造出來的灰色地帶產物。
按照目前相關法令規章,工業區開發案至多就只能登記類似商用性質的辦公室或(一般)事務所;有些工業區地目較為特殊,可能就會登記為策略或服務產業,但本質上還是工業或商業用。
工業區內會出現住宅,只有兩種情況;一是工業區內劃設的建地,此地目按照都市計劃規定,建物是可以登記住宅使用的。另一種則是工業區土地經過捐地或其他程序後,變更為住宅或商業區;如果是住宅區,相關規範和一般住宅區類似,如是商業區,則一般也只能部分登記為住宅,一定量體仍須登記為商用。
至於該房仲發布消息中的所謂工業宅案,經查住展房屋網資料,大多是未變更的案例;換言之,就建管或法令層面,這些開發案就是商用或工業用,所以沒有所謂「不能阻止做辦公室或工業用」,而是本來就該做辦公室或工業用,反而當住宅使用是違法的,建管單位可舉發並要求恢復原狀(不得有衛浴等住宅隔間)。只不過,由於違規使用情事發生在私人空間內而非建築外部,官方通常難以舉證告發,才讓工業區開發案違法當住宅使用的情況一而再出現。
只不過,畢竟工業區土地相對便宜,因此始終有業者遊走灰色地帶,推出這類建案。然近年雙北市政府針對這類案例都有更嚴格的規範,因此這些建案的廣告或銷售道具,都會明確記載該案地目為工業用地,不得做住宅使用,表面上也不會明說,甚至樣品屋也會做得跟辦公室一樣,但私底下你知我知,就是當住宅賣。
然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奉勸消費者,不要為了貪一時便宜,而去購買這種游走法令灰色地帶的房市產品;畢竟交屋後一切責任都會落到住戶身上,一旦真的被檢舉告發有做住宅使用之實,則罰款事小,被(官方)要求恢復原狀,才是麻煩事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