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儘管遭到外界質疑是放送容積,不過小英政府仍按表操課,於今年五月正式公告實施《都市危險老舊建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 。不過最近有報導指出,某戴姓北市議員質疑北市相關自治條例,至今仍未送議會審查,當中容積獎勵上限訂在20%,更只有中央危老條例規定的一半,據此質疑市長柯文哲推動都更,是說一套做一套。
看到這樣的指控,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該市議員根本就沒搞懂兩項條例的實質內涵!因為,危老條例根本無關都市更新,充其量只是為老屋協議合建,提供更多蘿蔔而已!而且只要認清危老非都更,也就不難理解,為何北市府要將容積獎勵上限訂得更嚴格。
或許有人會問,危老條例怎麼不是都市更新?須知,都更之所以能得到最高50%的容積獎勵,理論前提是重建(或整建維護)規劃中,須含相當的公益成分(如開放空間、增進周邊居住品質,提供供大眾使用之設施如停車空間等)。當然,不少民辦都更案並不符這樣的條件或前提,因此遭民間相關團體及學者批評;但這並不代表都更內涵可以沒有公益性,問題只在於審查單位有無嚴格把關。
至於新實施的危老條例,則只規範建物安全、屋齡及是否百分之百所有權人同意,其他完全沒有限制,當然也不要求須有符合公眾利益的相關內涵。這點,正是危老條例和都更最大差異所在;也就因為這樣,才被外界質疑(危老條例)是在容積大放送。
其實,別說是危老,就連都更都是視都計為無物,因為它們都等於無償放送額外容積,逾越都計原本規範,又無後續加強公共建設亡羊補牢,其結果當然是使周邊區域承受更大的人員活動量,形成更多壅塞與生活品質下降;因此北市自治條例提出更嚴格審慎的規範,住展房屋網企研室高度贊同,因為這才是較正確的做法。
何況,危險老舊建物之加速重改建,本身就已有符合公眾利益的成分,因為這些危險老舊建物,有如都市叢林裡的不定時炸彈,哪天一旦發生天災人禍,很容易就會形成重大的公安事件。
是故,推動老舊建物重建,政府應適度運用公權力,比照海砂或輻射屋,強制要求這些建物接受結構安檢,不合格者就應限期重改建;否則只有蘿蔔卻沒有棒子,則這些老舊建築的屋主,將又會陷入爭取私人最大利益的零合遊戲中,這樣搞下去,想讓都市老舊危險減案加速重建,還真是難如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