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五一勞動節前夕,立院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該法案整合了《勞工保險條例》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事業單位無論規模大小,都必須替勞工納職災保險;若個人無一定雇主,並有參加職業工會,也強制納保。
和營建業較相關的,則有臨時工等特別加保對象,雇主或勞工個人可以透過簡便措施加保;勞基法規定的養成工、技術生、建教生等,也都準用投保規範。同時,該法案對象也包含外國籍人士。
保險給付方面,若職災導致傷病,前兩個月給付投保薪資的100%、第三個月起則為70%;若職災導致失能,則依程度給付投保薪資的20至70%。
該法案除了是「保險法」,同時也是「保護法」,因此,除了保險相關規定之外,還進一步規定相關補貼和重建措施,例如失能照護補助、醫療補助、失能、死亡、職能復健等津貼,以及協助勞工重返職場的重建措施。
近一、兩年房地產市況熱絡,對於營建勞工的需求大幅提升,卻也常見因為趕工、保護不足,而出現的憾事。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該法令的通過,對於營造業勞工意外後的保障,確實又再多加一層,但即使如此,事前的保護仍是最基礎的。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指出,目前一般工地基本上都會注意到基礎把關,也就是盡可能確認各種保護措施及人員安全訓練都到位。然而,在趕工的情況下,工人未戴安全帽、繫上安全索,或是現場保護措施不足的狀況,卻並不鮮見。若發生意外,事故往往會歸到督導人員、乃至於工人本身。
基礎把關最為重要,但並不容易能做得好,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這需要相關業者更進一步擔負起建立「職災安全管理」系統的責任。也就是,除了避免各種可能導致意外發生的狀況之外,管理者更應該學會如何「管理」職災風險。從最基礎的風險、災害的認定和避免,到評估不同程度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教育訓練,可能多大程度影響工期及施工難度,都是應該在規劃時就納入考量的。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更麻煩(卻更安全)的措施,可能會多花上更多時間、更多經費,但營建工地安全至上,該花的絕不能省,而這些規劃更自然地被視為是整體工程的一部份,才能真正保障營建業勞工的勞動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