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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房市 不等於住者有其屋

文/施絢傑

無論是基於國際局勢丕變,或在野整合過程歹戲拖棚,此次2024總統大選,受到關注的程度,絕對不輸過往任何一屆;當然,至今仍為難以承受之重的高房價乃至住宅市場問題,依然是這次選戰的攻防重點之一。

做為長期關注此一議題的專業媒體,《住展雜誌》這次也提出與多項相關重大議題及趨勢,針對各組人馬提出的政見,透過相關學者各自之學有專精及觀察,提出針砭及真正適切的解方。不過除此之外,還須探究的是,為什麼這幾年官方不斷祭出相關調控政策,一切卻還是近乎空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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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土斯有財 斷章加錯解

其實當中很大原因,是出在人心,也就是我們一向咸認理所當然,談到房市,大家最耳熟能詳的「有土斯有財」固有觀念,根本從一開始,就是一場天大的誤會。

四書《禮記‧大學》中有一段是這麼寫的:「道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末,爭民施奪。」原意是勸誡當權者,為政需有德,才能得民心,進而開疆拓土、創造財富,卻被後世斷章取義、錯誤解讀,傳承下來的結果,就變成擁有不動產才能致富,甚至「一定要買房」的社會觀念甚至規範。

住者適其屋 才是真正義

再回到選舉。近年歷屆,居住正義無疑都是熱門攻防議題,但居住正義定義為何?其實這答案,遠在天邊,近在眼前。《住宅法》開宗明義寫著: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簡言之就是住宅適其屋。這非等同於取得所有權,政府或公部門資源應該投入、達到的,也絕非「人人都要買房」。

政府該做的,是提供各種選項,同時透過各種制度,讓這些選項的運作規則合理、正常化,各人再根據自己喜好、能力,選擇最適合的途徑或方式,也就是或買或租,或市場機制或公部門提供,滿足、保障居住需求,絕非現在這種非買房不可,於是被迫接受高房價,或暫時委身租市,乃至老殘窮者難求棲身之所的現況。唯有真正認清此點,《住宅法》才不至形同具文,居住正義才有真正彰顯的一天。

《住展雜誌》創立於1985年,是全台第一家房產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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