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因大巨蛋案槓上遠雄,質疑遠雄附屬商場面積超過巨蛋主體功能面積。為避免北市五大案使外界認為背離公共建設公益性、圖利財團等質疑,財政部促參司訂定促參案附屬事業規劃參考原則,又被稱為「大巨蛋條款」,希望未來各機關在推動促參案時,注意附屬事業不可減損初始公共利益。
促參司司長王秀時指出,部分促參個案附屬事業規模大於公共建設本業,容易招致該建物過度商業化、圖利財團等質疑。因此附屬事業規劃參考原則可讓未來各機關在先期規劃時參考,化解社會疑慮,兼顧公共利益及投資誘因。
王秀時進一步說明,由於大巨蛋案過去曾因主業只佔4成、附屬商業事業佔6成,讓大巨蛋遭批為「商場為主、球場為輔」。所以未來附屬事業的開發經營目的、需評估因素、使用容許項目、營運收支、投資規模、所需用地使用期限等均需建議規範。
然而,因「大巨蛋條款」僅為提醒主辦機關注意附屬事業規模的合理性,在評估不具合理性時,宜研議採其他開發方式。因此當面對業者態度強硬,不願更改附屬事業規劃時,「大巨蛋條款」便可能淪為「提醒」之用,失去強制性法律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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