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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喊話:中央放寬容積代金使用

文/蔡余婕

台中市長盧秀燕日前列席行政院會表示,容積代金僅能用於土地徵收費用,不能做為公共建設工程的經費,且限制同一計畫區內才可使用,不利城市發展。盧秀燕向中央喊話,基於城市平衡發展,建議放寬代金使用區域及用途。

盧秀燕表示,根據《都市計畫法》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容積代金只能唯一用作土地取得,也就是徵收費用,不得用於土地取得以外,包括各項公共建設工程使用,不僅違反容積轉移代金精神,也可能造成工程經費不足而無法闢建道路或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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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代金限令 不利城市發展

此外,盧秀燕指出,容積代金限制同一計畫區內才能使用,對於城市發展不公平,以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而言都是縣市合併,容積代金主要來源大部分在發展快速的原市區,因此容易有代金累積,但購買及徵收土地只能在原市區,「土地一直買一直徵收,但原縣區都無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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