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配偶相互贈與土地 欲享優惠稅率 「這件事」不可忘

文/蔣巧薇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民眾應注意有關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申請事項。該局指出,即使土地因配偶之間相互贈與而產生所有權人變更,只要土地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仍須提出申請。

不論因繼承或贈與而移轉之土地,縱使用途未變,但因課稅主體(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其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條件也隨之改變,故新所有權人均應重新申請,經審查核准後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 繼續閱讀,請向下滑 -

此外,如要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新土地所有權人必須於每年的9月22日之前提出申請,才能確保當年度能夠適用優惠稅率。

而逾期提出申請的土地所有人,就只能在下一個年度才開始享受優惠稅率。

延伸閱讀:
人生勝利組必知 父親送房給兒女 一招免繳五位數贈與稅
父母疼惜孩子幫忙代繳房貸 當心贈與稅找上門!
繼承房地先贈與配偶再賣出 房地合一稅怎麼算?

《住展雜誌》創立於1985年,是全台第一家房產媒體
擁有最豐富且即時的預售屋、新成屋資訊
以上文章未經授權,禁止擅自轉貼、節錄
官方網站:www.myhousing.com.tw
FB粉絲團: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

相關文章

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