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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勝利組必知 父親送房給兒女 一招免繳五位數贈與稅

文/梁博超

在贈與不動產時會遇到許多稅務問題,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接到張先生來電詢問,他打算在今年贈與名下的土地和房屋給兒子,贈與土地公告現值為23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為50萬元,他想知道贈與稅應該如何計算?如果兒子自行繳納土地增值稅37萬元和契稅3萬元,是否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

高雄國稅局指出,根據《土地稅法》第5條和《契稅條例》第7條規定,由於不動產贈與移轉而產生的土地增值稅和契稅,依法應由受贈人支付。如果確實是由受贈人自行支付土地增值稅和契稅,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的規定,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後再計算贈與稅額。(資料照片)

對此,高雄國稅局解答,根據《土地稅法》第5條和《契稅條例》第7條規定,由於不動產贈與移轉而產生的土地增值稅和契稅,依法應由受贈人支付。如果確實是由受贈人自行支付土地增值稅和契稅,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的規定,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後再計算贈與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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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張先生的案例為例,土地的公告現值為230萬元,房屋的評定現值為50萬元。如果能提供證明顯示土地增值稅37萬元和契稅3萬元是由受贈人(即他的兒子)支付,那贈與淨額將為-4萬元(230萬元+50萬元-免稅額244萬元-37萬元-3萬元),不需繳納贈與稅。

幫兒繳土增稅、契稅 需列入贈與總額

然而,如果贈與人替受贈人支付這些稅款,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的規定,這些稅款將被視為贈與人承擔的債務,應列入贈與總額中計算,並在已支付的稅款中再次扣除。

回到張先生的案例,贈與人(即張先生)代為支付土地增值稅37萬元和契稅3萬元,那麼贈與淨額將為36萬元(230萬元+50萬元+37萬元+3萬元-免稅額244萬元 – 37萬元 – 3萬元),應支付3萬6千元的贈與稅(36萬元x稅率10%)。

高雄國稅局提醒,在申報贈與不動產時,如主張受贈人自行支付土地增值稅或契稅,必須提供相關的稅款支付證明等文件以供核查。如果贈與人代受贈人支付了這些稅款,則應將按照贈與計算的方式計入贈與總額中,再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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