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重建訂新法 容獎減稅樣樣來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加速老舊及危險房屋改建都更,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昨日達成共識,將訂定老屋重建專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未來將透過容積與建蔽率獎勵、減稅優惠等誘因,加速危險老屋重建,最快可望在明天由行政院政委張景森審查草案,後天送出行政院交立院審議。

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表示,內政部提出的專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主要適用於屋齡30年以上,經耐震評估有結構安全之虞,需拆除重建的房屋,或屋齡40年以上且無設置升降設備的老屋。據估計,目前全台屋齡30年以上住宅約有8.6萬棟,以過去約40%不符耐震基準的比率推算,待重建數量約3.4萬棟。

張秀禎進一步說明,根據草案,重建計劃需經全體住戶同意。而老屋改建容積獎勵原本可達法定容積的1.3倍。若在新法上路後的3年內提出改建計畫,則可額外得到10%容積獎勵,因此最高可達原法定容積的1.4倍,並放寬10%建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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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未來新法施行5年內核准的重建計劃,更可享地價稅、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的租稅減免。若2年內未將重建後房屋移轉者,租稅優惠則可延長至房屋脫手為止。

內政部官員表示,依據新法,未來屋主可自行整合重建,也可由建商協助整合重建,不走權利變換程序,因此時程更快,預計行政審查時間在2個月內即可完成;但專家質疑,現行《都更條例》整合門檻僅需二分之一所有權人同意,與老屋重建新法需全體所有權人同意的門檻相比,都更雖然審議費時,但整合難度相對低,對於老屋重建新法的成效有所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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