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因目前充電樁仍不夠普及,眾多電動車主的充電需求,至今仍無法被滿足。為加速充電樁布建,內政部目前正研議調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降低社區裝設充電樁的門檻,期望能在尊重社區自我管理體制的同時,也讓充電樁的裝設管理步入正軌。
因應電動車趨勢,現行法規規定,新建物應規劃預留裝設充電樁的空間,但無論是新舊建物,想裝設電動車充電設備,都須經由管委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才能裝設。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由於充電樁裝設攸關住戶權益,因此當管委會接收到裝設充電樁請求時,應先向台電提出用電評估,並且積極應對住戶的需求;待確認技術上的可行性後,管委會應將評估結果公告於社區,讓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充分了解相關事項。
降低成案門檻 排除裝設充電樁障礙
營建署指出,由於在既有社區加裝電動車輛充電系統,關乎所有住戶的權益,因此提出正式議案,並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進行充分的討論、溝通,是具有其必要的;但為加速推動充電樁普及,營建署希望能藉由修法,降低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成案門檻,讓裝設充電樁事宜有機會在社區裡公開討論,排除社區增設充電樁的障礙。
營建署強調,在增加安裝充電樁便利性的同時,也必須維護建築安全。為確保災害發生時,社區住戶的權益能受到保障,營建署認為,電動車充電設備應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制度,至於保險費負擔與差額負補償責任,則可以考慮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訂定處理架構。而就充電樁管理維護問題,營建署正計畫推動「管委會應提報自主維護管理計畫」的制度,讓相關主管機關提供民眾可長久運作的管理機制,以保障社區用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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