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又來了 繳納期限至5/31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屋稅即將開徵!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房屋稅將於107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截止,桃園市房屋稅繳款書於4月16日委託郵局寄出,請納稅義務人留意信件,並注意繳納期限,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桃園地稅局表示,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可利用現金至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及行動支付工具APP等方式繳納房屋稅款。

地稅局進一步表示,於開徵期間除提供電話補單服務外,開徵期間前後(107年4月16日至107年6月7日止)實施中午不打烊(12:00至13:00)及開徵期間(107年5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止)下班後延長1小時(17:00至18:00)服務等便民措施,方便上班族補單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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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提醒民眾,於繳款書正面通訊服務項目設有申請自住房屋,及持分房屋推定管理人或分單繳納房屋稅等便民服務選項,符合自住房屋要件及欲申請相關便民服務選項者,可勾選填列後,免貼郵票逕行寄回該局即可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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