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交易所得 應核實申報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南區國稅局於日前表示,房地合一所得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實行,個人於2018年間有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皆適用於房地合一所得稅新制課稅規定;但如果出售之房地取得日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其土地交易所得則免稅。

該局表示,「房屋」交易所得適用舊制規定,即應以房屋出售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為取得、改良與移轉該房屋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併入個人2018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

國稅局補充,個人出售適用舊制課稅之房屋,應核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如有漏未申報者,在稽徵機關尚未調查或未經他人檢舉前,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及補繳稅款,以免遭受處罰。

- 繼續閱讀,請向下滑 -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相關文章

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