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容獎辦法 容獎明確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於昨日(5月2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等4項子法,主要將容積獎勵明確化,讓住戶與實施者在整合階段就可算出獎勵後的總容積,及自家可分回的坪數,增加雙方互信基礎,大幅降低獎勵額度的不確定性,提高民眾對都更機制的信任。

內政部表示,為使國人住得更好、更安全,內政部正積極研修12項相關子法,該次通過的是「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修正草案及訂定「各級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辦法」等4項,將使都更實務得以迅速銜接執行。

該次通過的4項子法中,以「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最受關注。內政部指出,過去都更容獎涉及更新費用計算,須透過不動產估價程序才能確定,也有些獎勵額度不確定,須透過審議才能確定,導致無法在事前整合時就確定獎勵額度,影響民眾都更意願。該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中,已明訂都更容積獎勵項目、額度、計算方式及申請條件,改變部分獎勵項目計算公式,採取「達成一定要件即給予一定額度」模式,降低都更事業審議過程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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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項目方面,除了原有的綠建築等獎勵項目外,該次還新增「結構堪慮建築物」、「智慧建築」、「無障礙環境設計」、「耐震設計」及「協議合建」等獎勵項目。此外,地方政府也可依據都市更新條例授權,另訂容積獎勵項目,未來可提供都更事業更多元的獎勵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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