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規定,自民國89年起,土地徵收補償費存入保管專戶超過15年未領取,即歸屬國庫。
台中地政局表示,而92年度所保管的補償款領取期限今年就將屆滿15年,但目前竟還有2500萬元尚未領取,提醒還未領取的民眾儘速至地政局領取。
台中地政局表示,為維護民眾權益,地政局從89年起,每年主動刊登廣告,也逐一掛號郵寄催領,至今民眾共已領取5600多萬元補償費。而92年度未領取存入保管專戶的補償款領取期限將屆滿,未領取的名單資料及洽詢電話可上台中地政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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