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106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將於8月1日起開始列冊管理。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提醒,如有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者,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
淡水地所陳素霞主任表示,依相關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應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期間為1 5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仍無人申領者歸屬國庫。
陳素霞進一步表示,現代工商社會民眾親屬間疏於聯繫,很可能忽略而導致繼承權利睡著,或後代子孫不知有未辦繼承不動產而遭受損失,或繼承人因分散各地、人數眾多難以會同辦理繼承登記,故為避免被繼承人之不動產因未辦繼承登記而遭列管,相關繼承人可參酌土地登記規則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其中1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繼承之登記 。
本年度該所列冊管理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共計377人、土地3,689筆、建物170棟,為維護個人財產權益,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列管清冊資料可至該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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