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近年,許多民眾外出旅遊喜歡選擇富有主題特色的民宿,能透過民宿主人接待體驗在地的風土民情。桃園市政府開全國首例,將公告「大溪老城區」為「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開放民宿申請,預計於4月16日起即可以住宅申設民宿。
過去囿於法令限制,民宿只能在非都市計畫土地設置;交通部考量都市計畫土地亦有設置民宿的需求,於去年11月14日修正民宿管理辦法,新增「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得設置民宿。
大溪古城歷史悠久、名聞遐邇,早在101年即獲交通部觀光局表揚為「台灣十大觀光小城」之首,每逢假日車水馬龍,觀光人潮絡繹不絕;但因法令限制,當地住宅無法申請民宿登記,旅客也因無法留宿而未能深度品味大溪老城之風情。
因此,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優先將「大溪老城區」公告為「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其範圍北從康莊路、東接慈湖路、南至康莊路(大漢街口)、西以臨大漢溪崖線為界,為全國第一個依法公告為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
桃園老城區內有很多具有歷史及人文風格的老房子,都市發展局自今(107)年起開辦「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補助計畫」,未來民宿也可以納入補助範圍,屋齡達40年以上或40年以下經認定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老屋,建築整建或修建最高補助40萬、室內修繕最高補助 90 萬、老屋活化經營每月最高1萬元。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提醒大家,民宿經營採登記制度,經營者需先辦理民宿設立登記,取得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才能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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