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社會住宅租金爭議持續延燒,在地方與中央政府因社宅租金制定標準槓上之際,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向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市議員寄出公開信,表示此時正是改革「社宅租金定價制度」的最佳時機,並提出社宅租金與財務的基本原則,呼籲政府著手改進。
住盟表示,興辦社會住宅應以「可負擔租金」作為租金定價的基本原則,且不該要求租金收入百分之百自償興辦成本。社宅財務勢必要編列預算補貼,因此需建構可持續的財務機制。以降低成本的「節流」與另闢財源的「開源」,平衡社宅帶給政府的財政壓力。
短期內又該如何具體作為?住盟建議,地方政府與議會應支持將房屋稅與地價稅排除於社宅租金成本,並達成對社宅財務補貼的共識。另也要求中央依住宅法精神,邀各地方政府共同研議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基準」,與非自償性經費「補助標準」。
住盟提出,中長期可以從調整房產稅制著手,市府應宣示修法後新增稅賦「優先用於社宅可負擔租金的補貼」。此外,住宅的興建與營運成本制定也需合理規範,如社宅的房型面積、公設比等。
營運成本方面,住盟表示,可將宅租金與管理費拆分,租金採可負擔原則,管理費則反映實際日常維管成本。即是管理費收取標準回歸「使用者付費」機制,導正社宅提供物管服務水準合理化,避免財務透支。
住展房屋網認為,社宅租金定價制度應分階段執行,定期檢討與調整。在社會住宅存量尚仍嚴重不足的目前,社宅定價制度應先從照顧弱勢族群出發,管理費用也仍需考量該族群負擔能力來制定。
社區的管理成本即關係到公設內容,因此在規劃設宅時,需先釐清住戶的需求與需要為何,避免不必要的規劃增加租戶負擔(比如一般人不會需要八坪大的陽台、泳池、運動休閒設施….)。另因應台灣快速高齡化的人口年齡結構,更需著重考量高齡者的生活需求,建構無障礙的居住空間,緩解高齡者租屋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