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堪稱我國最失敗住房政策的合宜宅,日前再因未完整揭露租金資訊遭民眾投訴。投訴民眾向傳媒表示,桃園市政府招租龜山A7合宜宅的公告內容,表示每戶均附車位,且只需收300元停車管理費,未提及需另外收車位租金。

怎知後來前往看屋,建商卻表示車位仍需繳交每月2500元的租金。若再加上房租及管理費,號稱租金打折、親民低負擔的合宜宅,竟與一般民間出租物件(含車位、管理費)相去不遠,導致民眾質疑並未真正照顧弱勢。
對於漏標車位租金,官方不意外的展現公部門踢皮球絕活,桃園市府官員即表示市府僅負責招租事宜,實際租約內容是由中央營建署與建商訂定;而營建署官員則坦承疏失,但強調車位是選擇性承租,民眾若認為負擔太重,可以不租,並直言雖可向廠商溝通,但決定權仍在廠商,將責任「下放」民間。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公部門既然確有疏失,就應該以最高標準力行補救;試想,一般民間買賣交易若價格資訊錯誤或不確實,多得承擔疏失後果(如依照揭露價格提供商品或補償),官方再怎麼說,也應比照民間標準來處理爭議,而非僅輕描淡寫以非權責機關、民眾可以不租等理由,草草掩蓋便宜行事的官僚陋習。
況且合宜宅正是因租金相對親民,才能博得消費者青睞,如今加上車位相關費用後,反而與市價無異,難免會讓民眾有被欺騙的感覺;再說A7合宜宅地段偏遠,附近現階段又幾乎毫無生活機能可言,短期內住戶交通將仰賴私家車,對於車位需求強烈,怎可能說不租就不租?官員說法,也突顯公部門不食人間煙火、不了解當地實況的弊病。
雖然公部門處事消極已是多年沉痾,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仍需呼籲官方,面對爭議、處理疏失時應更有責任感,別只是一味想著怎麼卸責,畢竟爾等薪餉,可都是民脂民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