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捷延宕算總帳 高鐵局將裁罰25億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從2006年2月27日開工,經過多位總統、縣市首長任期仍無法通車的機場捷運,原先合約工期只有5年,原訂2010年2月26日完工,但卻6度延宕。高鐵局認定除了最初的物價上漲、土建招標不順利等原因外,關鍵就是機電主承包商日商丸紅與下包商的爭議,以及電纜曾發生龜裂,必須全部抽換,導致工期展延。

高鐵局指出,當初機捷機電系統是由日商丸紅、川崎與日立合作承攬,並由高鐵局與丸紅簽下統包合約,決標價約254億9千萬元。合約明載,完工工期如有延誤,每天按工程費的萬分之五計算罰款,上限約25億元。不過,因逾期完工罰款的檢核期為通車日期,所以高鐵局即使想先罰丸紅,也只能依照合約規定,待通車後再處理。

該局強調,由於目前手中仍握有約30億還未支付給丸紅的工程款,因此不必擔心罰款問題。而機捷相關單位的新北市政府、桃捷公司、部分土建包商,也都因機捷進度落後向高鐵局求償,該局之後將蒐集具體事證,轉向丸紅進一步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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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因丸紅公司曾以高鐵局多次變更設計為由,向交通部求償129億,因此高鐵局也早有心裡準備,未來將就延誤工期罰款及求償部分,與丸紅公司在法庭上正面交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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