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稅捐處表示,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逾期繳納者,12月3日起每逾2日加徵滯納金1%,納稅義務人應如期繳納,如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民眾可向該處或其所屬分處申請補發。
為方便民眾繳稅,台北市稅捐處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納者應於繳納期間截止日於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以備提兌外,亦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或以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也可透過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更可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快速完成線上繳稅。
另外,稅捐處提醒,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轉帳及行動支付工具APP等方式繳稅者,須保留繳稅相關資料,如需繳納證明,則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透過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納證明,或以電話、臨櫃方式向該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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