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10條之1,鬆綁銀行法第72條之2對商業銀行放款限制。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將再注入危老重建過程中之資金挹注及專業協助,達到政策推動目的。
台灣的人口高齡化、建築物快速老化及潛在地震風險,是政府與人民的共同挑戰,也是內政部持續關注與努力的嚴峻課題。內政部乃制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為鼓勵加速重建,並提出四大獎助誘因。
第一是對於3年內提出申請重建者,祭出最高1.4倍基準容積獎勵。第二是簡明程序,縣市政府原則應於30天內完成審核。第三是減輕重建後的稅賦負擔,重建期間地價稅及房屋稅免徵,重建後2年地價稅及最長12年房屋稅減半徵收。
第四是金融協助,中央提供耐震評估與重建計畫補助,以及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再配合公股行庫成立的「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以協助更多危險及瀕危老舊房屋重建需求。去年11月起各地方政府開始受理民眾申請重建計畫,迄今總共23件,有11件完成核定。
內政部強調,危老重建與都更都需要金融體系參與,才能更完善的推動。除了鬆綁銀行法第72條之2商業銀行放款比率限制之外,今年8月「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將成立,配合公股銀行已經成立的「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就是為了建構具公信力、專業性與強大能量的支援系統。
內政部補充,「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是都更三法的最後一塊拼圖,修正草案已經通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也在5月10日經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完竣,可望在本會期完成三讀。
修正內容重點包括:將容積獎勵標準明確化並簡化程序,避免審議過程的不確定性;此外,增強都市更新的信任,透過「3+1」道程序—連結都市計畫、有爭議辦聽證、強化都更審議及建立協商機制,使所有的過程公開透明。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