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活化再生 桃市補助最高90萬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活化桃園市老屋,桃園市政府公告補助老屋室內修繕及老屋活化經營計畫,桃園市4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具備歷史、文化,並保有再生價值者,或未達40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但經市府文化局認定具有歷史、文化價值者,皆可申請。

桃園市政府於106年底公告「107年度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補助計畫」,從1月1日起到10月31日止受理民眾申請,希望透過公部門資源讓鼓勵民眾維護老屋。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老宅、古蹟修復活化常因政策工具不足而遭遇困難,遂針對老宅,提供預算、獎勵機制、輔導規劃,以協助修復、營運及活化,賦予老宅新的生命與功能。

- 繼續閱讀,請向下滑 -

桃園市政府表示,計畫補助項目包含老屋建築整建或修建、老屋室內修繕及老屋活化經營三項,建築整建或修建每案補助40萬元,室內修繕每案補助90萬元,活化經營每案每月補助1萬元,申請案採隨到隨審方式受理。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相關文章

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