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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東合法嗎?妹子申請租補竟揭當年真相火大了 專家曝最好辦法…

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內政部日前公布租屋補貼方案,擴大申請門檻、特定對象額度,值得注意的是,不再需要經過房東同意,但仍傳出許多租屋族因「房東耍奧步」只能委屈退讓的案例;一名網友還沒18歲就開始在外租房,至今向同一間屋主租了2年,近日要申請租屋補助時驚覺對方是「二房東」,無法減輕負擔就算了,最氣的是竟然被蒙在谷底。
 
原PO發文描述,前一年簽約沒滿18歲,於是沒申請。重點來了,今年禮貌性的問房東,卻是用「這間房子是分租的不可以申請」或「讓我無條件退租」等說法來搪塞,整個超問號,之後真相大白,他說這間房子不是他的,他是租整棟下來,一樓租給店面,二、三樓給學生,就算申請也會因為沒有真房東蓋章而無法。
內政部今年公布的租屋補貼方案,不再需要經過房東同意,但仍傳出許多租屋族因「房東耍奧步」只能委屈退讓的案例。示意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北漂族有感於台北生活開銷驚人,房租幾乎佔了每月1/3薪水,許多人選擇和朋友或另一半合租分擔。示意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回覆「太值得生氣」、「我新竹還能被連房都沒看的租客直接付訂金租走」、「一樓租店面除非有特別劃分,不然稅率是營業用,你就算申請也會被退」、「找仲介租屋就比較有保障」「一開始就該都要問清楚」、「租屋族真的辛苦了」。
 
欲避免遇到二房東,崔媽媽基金會說明,不管對方說他是屋主、代理人、二房東還是代管業者,最好的辦法就是在簽約前就好好確認房東身分;當出租人自稱是屋主,簽約時可請對方出示2項文件,附個人頭貼的證件如身分證、駕照;二是房屋所有權狀或第一類建物謄本。
 
說到底二房東否合法?據民法第443條第1項但書規定,應視原有房客與房東的租約內容,是否有提及「不得轉租」等條款而定,若無,房客當二房東的行為在法律上即是「合法轉租」。崔媽媽基金會補充,不是合法的租賃住宅服務業,是不能經營代管或出租的業務,也就是說,個人二房東,不能進行承租房屋後再整層轉租的行為,只能進行整層房屋的部分空間轉租;至於跟二房東簽約要注意的是,先確認對方是「一般個人的二房東」,還是專業的「包租業者」。若為前者,同樣請對方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外加二房東跟屋主的房屋租賃契約,確認合法性、租期、轉租範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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