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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都市噪音光害之防治

【文/住展雜誌】環保署通過以「聲音照相」取締噪音,對於改善居住品質,自然是件好事。人們每天晨起,便須面對聲光氣,所謂生活環境優劣,皆被這些物事宰制。都會區人煙稠密,樓房櫛比鱗次,街道巷路住滿了人,大小車輛交錯往來,喧囂尖銳之聲擾人。苦主到處都是,而加害者呼嘯而來,揚長而去。如今官方總算開竅,使出絕招,期能奏功。

當然,此乃科技進步到某種程度,才可能有效施展。多年以來,測速照相嚇阻超速的違規行為,功不可沒。雖然包括酒駕在內的違規駕駛仍無日無之,但看許多車輛配備測速警示器,即可知至少「有在怕」;畢竟,誰不怕罰錢。從拍攝行車的形影,進步至測聲辨車輛,人工智慧用來改善都市噪音,確實善巧方便。

然而,車輛噪音不僅由引擎輪胎所致,喇叭聲和極荒謬的暫停峰鳴聲,更教人受不了。大型車如公車或宅配貨車,只要即將靠邊暫停,蜂鳴聲即響個不停,刺耳惱人。也有道路施工的工程車,從早到晚停在路旁,噪音沒完沒了。到底這些警示用的聲音,能收到什麼效果?用路的車輛駕駛人多半用雙眼,而非用也在聽廣播歌曲的兩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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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管的部分極多,當年是哪個單位規定車輛須裝設噪音製造器?現今想改掉除去,必須交通主管機關有所覺知。當官者一心在意權位,便民利民之事,除非擰其耳朵批其雙頰,否則好官我自為之,些許建樹也無。再者,街道旁路樹的落葉清掃,有使用噴氣式的工具,噪音擾人,尤其一大早六、七點就在搞,周遭居民晨眼不安,向誰討饒?

有一件值得再三商榷的事,即救護車的警示聲有需要如些高分貝嗎?長年以來,基於人道,大眾對救護車禮讓,任其闖燈號走路肩;可是,如前所述,同在平面車道行駛的車輛,由於種種原因往往無法察覺,或不慎擋住去路,或未禮讓而互撞肇事,時有所聞。此外,居住醫院附近民眾,或畫或夜被警示聲干擾驚嚇,難得安寧,又是何辜?

任何「過猶不及」之事,皆屬美中不足,誠為遺憾。倘若這類事例太普遍,必影響社會進步。從前勞斯萊斯汽車,以行駛間闃寂無聲,引為自豪。無雜音的情境,乃美善的意象,被視為優雅高尚。其反面是,嘈雜紛擾,喧囂鬧亂,落後低俗,莫此為甚。因此,有權力和責任管理城市者,勿忘須致力消除噪音亂象,才不會辜負大眾期望。

夜間車輛行駛,突顯近年來極為人注意的光害效應。車燈過亮是一件事,街頭巷尾路燈,和商家招牌燈,都有這問題。原因是LED燈多數對人眼過度刺激,普及使用的情況下,眼科眼鏡行生意變旺了。年輕人在夜晚,低頭滑手機,抬頭照路燈,根本逃不出光害的勢力範圍。城市夜景不值得看,即因燈光有妨視力健康,這事誰來管呢?

科技發達方便,不代表健康利益,像美食可能帶來尿酸、膽固醇。面面俱到的完美物事極少。故而城鄉建設不必迷信或屈從最新最昂貴之設施。人們的食衣住行,後兩者受管制約束較多,不許違建違章,不准超速闖燈等等。這對於大眾是有利的,群體必得有相處之規律準則,才能相安無事,且先拭日以待聲音照相的的績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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