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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價師工作吃力不討好 產業改革「先學會負責」

文/估價菩薩(化名)

細品六月份《住展》刊登,估價第十四號公報之相關評論後,對於估價師事務所的社會定位、工作內容、工作型態及未來展望,有必要逐一說明。

估價師事務所(以下稱事務所)在目前社會上的定位,多為「背書性質」,意即有需要才會花錢請估價師出具估價報告書,來證明或背書不動產價值,也造成長期以來大家對估價的漠視,認為有實價登錄何需估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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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的專員及基層人員,都是非常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因薪資普遍較低(大多薪資都掌握在總經理以上的人員)。重點工作內容為交辦案件後,需在外拍攝不動產,拍攝時需自備摩托車、汽車,就連意外車禍也是需要自己花錢去處理,事務所不會有任何補助或協助;不管颳風下雨、天氣炎熱,客戶一句話約拍照就必須儘量配合,工作日常騎機車淋得滿身大雨、烈日曝曬、荒郊野地被野狗追、評估墳墓、凶宅等,都是對於估價人員的工作考驗。

事務所的工作型態是師徒制,即師父帶得不好或徒弟本身資質不佳,必定造成日後報告書的邏輯瑕疵或觀念錯誤,致使出具報告書後,報告書在外形成一顆不定時炸彈,隨時會引火自焚或牽連事務所。報告書內容水準,取決估價人員的個人造化,與前世是否燒香拜佛碰到好的師父帶進門。

另外一個層面,事務所並沒有完整配套的學習,諷刺的讓人從「案件中成長」,這會造成還未有經驗的估價師或專員,因為沒經驗導致面積有誤、更新後圖面車位形式誤判,遑論決定正確的價格,致使報告書產生嚴重的錯誤與邏輯瑕疵,導致客戶承受巨大損失。

建議估價師公會若有心改革,應先於報告書中「避免寫到免責內容」,完全對報告書負起責任,建立如「仲介的營業保證金」,對於客戶的損失盡到賠償義務,這樣才能讓估價報告書讓人信服及提升估價的專業程度,而非一昧的批評估價報告書收費太低、估價師不受尊重等,望估價行業有朝一日能發光發熱。◆【國內估價事務所七年資歷、建築經理公司十年資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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