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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質疑不實廣告炒作房價誰要開罰? 公平會將找內政部協商

文/梁博超

政府今年初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立委關注若炒作房市包含不實廣告又影響價格,部會間如何分工?公平會今天表示,確實有灰色模糊地帶,近期將找內政部協商確認。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9)日邀請公平會主委李鎂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但因身體不適,由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代表出席。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指出,今年1月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但賣房子的行銷手法不斷變化,特別是在網紅推薦和社群媒體刊登房地產廣告的情況下,平均地權條例通過後,建案廣告不實部分,公平會跟內政部如何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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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民表示,目前的確有灰色地帶要釐清,例如,《平均地權條例》中要件是不實資訊影響房市價格,最高可罰新台幣5000萬元;公平會則規範不實資訊構成的不實廣告,這部分開罰較輕、最高是2500萬元。針對實際的違法個案適用哪一項法條,公平會近期將進一步與內政部進行協商,看是否視個案樣態分工。

陳志民表示,公平會針對不實廣告還是會持續規範,像是預售屋資訊揭露部分還是要持續管理。

邱議瑩也舉例,如果網紅開箱豪宅內部實景,後來發現都是假的,明顯涉及廣告不實,究竟要罰網紅還是建商?陳志民表示,網紅銷售自己的商品或服務,他本身就是廣告主;若是推薦者角度,以文字或影片來促銷商品或服務,在《公平交易法》裡也有薦證廣告相關條文,明確規定其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陳志民說明,屆時也將會依據個案,查核網紅究竟是以廣告主或薦證者身分來推薦商品,藉此認定是違反哪一項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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