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4月25日預告《平均地權條例》配套子法草案,但其中的「實名制檢舉」和「不溯及既往」兩大爭議點,在吹哨者保護機制不完整的情況下,可能會降低檢舉意願,讓炒房者有機會逃脫法律制裁。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張其祿、副總召賴香伶和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今(27)日召開了記者會,呼籲內政部應完善吹哨者和揭弊者法規,加強預售屋聯合稽查,主動揪出炒房投機客,同時仍要積極興建社宅,以控制房價的飆升。

立委張其祿表示,《平均地權條例》子法草案最大的漏洞,在於預售屋換約「不溯及既往」,這意味著炒房者有機會逃脫法律制裁,這不僅打臉了內政部長林右昌「打炒房非打房」的宣示,也打臉了去年4月行政院版預售屋換約修法說明第5點「本條本次修正施行前,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已讓與或轉售與第三人並完成換約者,不適用本條規定。惟其於本次修正施行後始讓與契約、轉售及刊登廣告者,即有本條適用,併予敘明。」
張其祿憂心,內政部將子法草案明定了「檢舉獎金制度」,獎金比率為實收罰緩30%,每案獎金不超1000萬元,檢舉人應附「檢舉人個人資料」、「被檢舉人、違規情形、時間、地點」、「足供研判違規行為之具體事證資料」,但若變造事證要移送檢調。對檢舉人要求這麼多義務,卻只給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相關資料應予保密」的宣示性條文,在保護不充足的情況下,願意冒得罪業者、身分曝光、移送檢調之風險的檢舉者就變得非常少,降低吹哨意願。
張其祿指出,巢運等民團也認為,前述條件等於是閹割吹哨機制,甚至「名為鼓勵檢舉,實則限制檢舉」。這顯示我國保護吹哨者和揭弊者法規和制度仍然需要進一步完善,以保障吹哨者和揭弊者的權益,讓他們能夠及時揭發弊端。同時內政部應加強預售屋聯合稽查,主動揪出炒房投機者,強化對民眾檢舉的核實能力與公信力,才能落實《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的核心旨意。
立委賴香伶指出,林右昌最近承認2022年私人法人購買住宅有2萬2502戶,比2019年增加了1倍以上,其中非不動產和建築業者在1年內即出售的比例高達59.63%,明顯存在短期買賣的情況;自房地合一稅2.0實施以來,短期交易帶來的利潤已高達277億元,顯見政府在打擊炒房方面的措施似乎越來越嚴厲,但房價和炒房行為依然不動如山,內政部必須拿出更大魄力關上炒房的後門。
賴香伶表示,過去一年景氣放緩、股市震盪、央行加息,導致台灣房地產銷售量連帶萎縮,房價可能在今年進入冷卻期,但依然無法解決大多數年輕人「買不起、租不起」的問題。林右昌大內宣「20萬戶社宅年底達陣」,不僅將包租代管計算其中,更計入「規劃中」的社宅,明顯在灌水數據。即便將包租代管計算在內,社宅總數仍然不到9萬戶,政府必須拋棄過度美化的數據,透過多元管道加強興辦社宅,目標讓社宅存量達到5%以上,進一步解決高房價和租屋黑市的問題。
賴香伶直言,政府標售公有土地帶頭炒房的問題也必須解決。2021年全台土地交易額創下新高,其中1/5來自政府售地,政府賺大錢之餘,也推高了周邊不動產價格。以桃園市政府為例,從2017至2021年標售公有可開發素地共9.1萬多坪,周邊房價漲幅達到20%;高雄市政府則在2021年售出台積電擴廠周邊土地,趁「積」炒地,使楠梓房價一度上漲54%。除了應限制私人投機炒作,政府和公法人也必須結合社宅政策,重新檢討現行公有土地標售模式,以閒置公有土地優先興建社宅。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平均地權條例》規範私法人購買住宅的初衷,在於回歸住宅「居住使用」而非「投資轉售」,但規定的都更免許中,包括「迅行劃定更新地區」、「都更範圍達公展階段」、「買受計畫範圍內住宅」等部分需要進一步釐清。政府也應完善具名舉報機制、調整舉證強度,以提高檢舉效果。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認為,政府必須拿出魄力和實際作為,貫徹《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中落實居住正義的精神,而不是為了炒房者提供「後門」逃亡。除了加強預售屋聯合稽查、完備揭弊者法規,更要加強社宅興建的力道,才能逐步修正台灣長期存在的高房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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