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107年上路 雨遮、屋簷將不計坪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改善建物虛坪浮濫問題,內政部今日公佈通過「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無法居住的「屋簷」、「雨遮」等設施,從作為附屬建物測繪的規定中刪除;另為逐步與國際接軌,也將建物地下層測繪邊界,改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為界,新制將於107年1月1日上路。

內政部指出,該次「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修正,主要是刪除第273條屋簷、雨遮以附屬建物測繪的規定,並順勢訂定新舊制適用的過渡措施;另新增地籍測量業務使用儀器設備,應定期辦理保養校正,確保測量品質的規定;此外,地籍圖簿不符資訊未來也得註記公開,以保障善意第三人的資訊透明。

內政部說明,雖然該規則草案先前於研商及預告期間,遭到部分房地產業者反彈,但因內政部自100年5月1日起實施的「屋簷、雨遮登記不計價」折衷措施,僅適用於預售屋,與成屋買賣的計價方式不一,導致有業者藉此規定漏洞炒作預售屋套利,造成市場投機亂象,衍生交易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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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目前新建物的地下室牆壁多採連續壁設計,並依不同工法,產生數十公分的差異。而現行規定依連續壁外緣為界測量登記面積的方式,將使民眾無法確切使用該部分面積,故內政部也予以修正。

內政部強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於近期發布,為避免影響計畫或興建中建物,該部也訂有「在107年新制上路前,已申請建照的建物,仍可依照舊規定辦理」的過渡條款。至於都更案則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1條有關申請建照法規的適用規定,只要在新制實施前,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送件,並依期限申請建照者,同樣可依舊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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