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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立委批炒房客不用下車「修法打假球」 內政部:依法理預售屋換約不溯及既往

文/梁博超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三讀通過,針對預售屋換約限制規定引起討論,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指出,預售屋禁止換約轉售、私法人購買住宅採許可制等都不會溯及既往,今(13)日遭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與王婉諭痛批,花敬群竟公開做出違背法律的解釋,公然違法大開後門「修法打假球」。內政部特別說明,預售屋換約限制不溯及既往,是依據法律規定及法理辦理,絕不是打假球,修法也不會打折。

遭立委批炒房客不用下車「修法打假球」 內政部:依法理預售屋換約不溯及既往(資料照片)

王婉諭表示,《平均地權條例》10日才剛修法,沒想到才兩天花敬群就扛不住壓力,打算以訂定子法替換約限制解套,讓政策公布前購買的預售屋不受轉售限制。王婉諭痛批此子法違背母法修法意旨,意圖替建商、投資客開後門,讓他們能不受限地繼續轉賣套利。王婉諭直言,政府對於投資客的要求有求必應,對於人民期盼的居住正義卻沒有回應,根本坐實外界對民進黨打炒房的看法,就是欺騙年輕人的打假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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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指出,花敬群此舉是公然曲解法令,違法大開後門。《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後,法條清清楚楚,只要行政院定出施行日期,禁止預售屋轉售的規定「立即生效」,並「禁止轉售」。除了例外許可的狀況,其他的所有預售屋契約都禁止轉售。邱顯智痛批,花敬群自創法律解釋說,施行日期「前」仍可以轉售,「後」簽訂的預售屋契約「才」不能轉售。這是百分之百的公然曲解法令、違法大開後門。

邱顯智質疑,過去的花敬群,明知修法後是什麼意思;現在的花敬群,竟公開做出違背法律的解釋。花敬群2021年的12月13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時明確表示,在法案擬定時,內政部的態度並沒有「不溯及既往」;無論何時取得的預售屋合約,一旦修法通過後,一律禁止換約轉售。邱痛批,這不僅是開後門,更是踰越法律、公然違法地大開後門。

內政部:換約限制不溯及既往是依法律規定及法理辦理 絕不是打假球

內政部下午則發布新聞稿回應,依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於簽訂買賣契約後,不得讓與或轉售買賣契約與第三人。」所以在該條規定施行後,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均將受到限制換約轉售規定的管制,可有效阻斷投資客未來再利用先簽約後換約的手法進行預售屋炒作。

至於規定施行前已簽訂買賣契約的「買受人」,內政部指出,因在簽約當時尚未定有限制換約轉售規定,且禁止換約對買受人確為重大限制規定,不宜單純僅以行為管制視之。所以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以及保障財產權法理,本法施行前的契約可再為轉售。但在規定施行後,如因換約轉售而取得預售屋契約的第三人(即新的「買受人」),仍必須適用不得讓與或轉售的規定。

內政部補充,未來修法上路後,在市場交易時欲接手購買預售屋契約的第三人,勢必將考慮到後續會受到限制換約轉售規定的管制,投資客將卻步不再進場接手,所以不致有續為炒作的疑慮,而是由有真正自住需求的民眾依合理價格接手。但在目前換約轉售限制及預售屋交易轉弱的市況下,提醒民眾如有購買意願時應審慎評估,並為自己爭取更大合理的議價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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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內政部表示,對於這次修法增訂的預售屋換約限制規定,後續將儘速邀集相關機關及公會進行子法研討,其後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施行日期。

另外,對於各界關切這次修法通過的私法人購屋許可制規定,內政部指出,將於近期會同相關部會與中小型建商業者,進行座談並聽取意見,後續將在子法擬訂時亦會邀集相關公會進行討論,並且會以子法預告方式,對外徵求各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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