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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某企業虛報被抓包 需補繳779萬房地合一稅

因應近年不動產交易熱絡,國稅局自2020年起,鎖定營利事業適用房地合一稅的交易,辦理查核作業,遏止企業逃漏稅。中區國稅局近日表示,在進行不動產專案查核作業時,查獲中部某公司大幅虛報土地取得成本,藉此降低出售獲利,經國稅局核算,該公司共需補繳約779萬元的應納稅額。

國稅局說明,自2016年起,營利事業交易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依規定需按房地合一制,課徵所得稅,若有獲利,企業應誠實申報該筆房地交易所得,若經稽徵機關查獲有虛報成本及費用等情事,將依相關規定,對蓄意逃漏稅的企業裁處補稅處罰。

企業虛報土地取得成本 前手竟是公司股東

國稅局表示,近期執行不動產專案查核作業時,查獲A公司於2019年申報的房地合一稅交易案件中,其土地取得成本高達約5,161萬元,經當局調閱土地異動索引資料,發現該土地原所有權人為A公司的股東,其當初與A公司簽訂「借名登記」協議書,以總價約2,180萬元,向台中地方法院標下該筆土地,並以相同金額移轉給A公司,換言之,A公司實際取得該筆土地的成本,僅約2,18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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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指出,由於A公司未能提供賬簿資料予當局核查,國稅局便依先前查獲記錄,認定該筆土地的取得成本為2,180萬元,加上取得土地登記代價、印花稅及相關規費後,核定該出售土地成本及費用合計為2,205萬餘元,與A公司申報的成本金額相去甚遠;經國稅局核算,A公司共需補稅約77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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