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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社宅:興辦動機大有問題

【文/住展房屋網】今年恰好是社宅盟成立十週年;趁此時機,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回頭審視,這十年來台灣當局推動社宅的種種。平心而論,雖然不至於到成事不足,但也的確問題叢生;深入剖析後更會發現,癥結實是推動出發點完全不符政策精神,再說得更直白些,官方當初興辦的真正動機,非常不單純…

近年北北桃積極興辦社宅,表面上看來成果豐碩,成效似乎也不差。然而,事實絕非如此。

首先,最近屢屢傳出社宅營建及管理品質甚差,為承租戶所詬病;此外,先前民團要求官方應(回歸)以可負擔原則,也就是租屋者收入水準,而非市價打折的假齊頭式平等為(租金)計算依據,但官方似乎左耳進右耳出,看不出有要改革(善)的計畫或打算。當然就更別說,這幾年無論中央或地方,對社宅興辦量體不斷地說謊、灌水,企圖掩飾興辦不力、政策支票已跳票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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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說實在地,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一再證明,無論執政的黨派,無論中央或地方,這十年來的社宅政策推動,根本是失敗有餘且成事不足。此時此刻,我們更需大膽假設、合理懷疑,從一開始,官方推動政策的意圖就已走偏;既然如此,現在看到的一切惡果,自然都是無從避免,必定會發生的!

其實推動初期,一般有公共或社會住宅兩種說法,但稍早官方也自行正名為後者(社會住宅);這就代表官方自己也很清楚,這項政策的精神,是高度社會福利色彩的照顧弱勢為先。既然如此,租金本該以租屋者本身的經濟能力或薪資水平,也就是所謂的可負擔原則來計算。這部分,在住宅法中也有明確規定(25條)。

然而到現在為止,所有社宅都還是用市價幾折計算租金,針對弱勢者就再打更多折扣,官方還大言不慚說有另給補貼,但這根本就不是可負擔原則!稍稍了解背後過程者其實很清楚,官方之所以一直不願改善,重點就在於,對於社宅的經營管理,官方至今還是以財務平衡、維持自償率,而非社會福利為主要考量。

推動心態叵測 政策執行扭曲

不光租金計算,更匪夷所思的是,現在台灣的社宅,竟是最少存量,卻得照顧最大比例人口。如果社宅是優先照顧社經弱勢者,則當存量太少或不足時,就應先讓弱勢者居住(承租),而不是本末倒置,僅提撥總量的幾成當弱勢保障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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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現在的社宅政策執行,卻是謬誤百出,以上提到的紅線,通通踩到。會有如此荒腔走板的結果,原因無他,正是當初官方興辦社宅,實非秉持優先保障照顧弱勢的大原則;其真正目的,表象上來說,是拿來當做緩解高房價民怨的工具(要扭轉改善高房價根本不能靠社宅,但這又是另一個龐雜課題);實則藉此攏絡買不起、也租不起房,又是近年大小選舉勝敗關鍵、無明顯政黨傾向的年輕族群。

話說至此,社宅政策執行的癥結出在哪裡,答案已昭然若揭:就是興辦的出發點根本就是偏差,甚至不懷好意的;更不客氣說,就是在騙年輕人的選票!

其實社宅盟當初也承認,的確是因為高房價現象,才促成官方接納並加速推動興辦社宅。但興辦起步太晚就罷,民團萬萬沒想到,主事者眼中根本一直只有選票,社宅於是淪為攏絡年輕族群的工具;政策推動一開始就走偏,日後執行完全扭曲,說實話,也都是可預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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