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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租金貴 因為設備太豪華?

【文/住展房屋網】被冠上『從規劃設計到興建完工(從無到有),全在任內達成』封號的大同區明倫社宅,原本很顯然是柯市府拿來自誇相關政績的最新工具;豈料26號正式開放招租之後,外界不但不買帳,還照樣大加檢討,想必是柯市府始料未及。

原來,該社宅規劃了44坪『大戶』,每月租金破4萬,果然被議員及外界批評。而柯P照樣不改其志,又拋出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解釋說法;先是說(該社宅)設備太豪華,要回去檢討,隔日媒體又揭露指出,他認為44坪太大,以後會避免之,接著又再度強調相關規劃仍符合居住正義精神,蓋社宅不是拿來打房。

當然,蓋社宅和抑制房市炒作(非打房),本來就是兩件事情,更不是拿來緩解高房價民怨的途徑。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社宅坪數大小,建材、配備等級如何,和租金高低,同樣也根本是兩件事情、八竿子打不上關係!誰說基於社宅租金不能訂高,所以不該設計新穎、配備豪華、建材高檔,所以不能規劃中大坪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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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巢運稍早就曾再度呼籲,(政府)必須制定『(社宅)可負擔標準』。所謂『可負擔標準』,或許有些人搞不懂;用白話文說就是,社宅的租金(訂定),不(該)是以市價幾折,也不是以財務平衡角度計算,而是依照承租者負擔或經濟能力訂之。

社宅具有高度的社會福利精神,本來就是相對弱勢者優先,不然就一切都丟給市場機制就好了。這就跟社會保險(健保)是一樣道理,除了政府適度編列公部門預算補其不足外,弱勢者繳的保險費,當然不可能跟一般收入者一樣多,而且收入更多者繳的更多。同理,當然也完全適用於社宅租金。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要再次強調,社宅不是商品,不該用市價幾折收租,當然更不能用配備等級好壞,乃至成本來計算衡量租金。然而官方從一開始就犯了錯誤,而且到現在還不承認,也不肯改;如今明倫社宅又重蹈覆轍,柯P還再度冒出這種似是而非的謬論,不僅愈描愈黑,更讓人感到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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